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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亲爱的,再见了,我对你已经仁至义尽! [打印本页]

作者: 爱的代价    时间: 2011-8-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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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代价    时间: 2011-8-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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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代价    时间: 2011-8-8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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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代价    时间: 2011-8-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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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l418151426    时间: 2011-8-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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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代价    时间: 2011-8-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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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代价    时间: 2011-8-9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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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ozhaolong    时间: 2011-8-9 17:03
楼主真自私,连地下室都占了
作者: 1006820241    时间: 2011-8-10 10:07
我也剛被別人騙!!!
作者: 爱的代价    时间: 2011-8-1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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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言午    时间: 2011-8-11 09:34
{:soso_e140:}
作者: 微笑向暖    时间: 2011-8-11 14:49
{:soso_e115:}{:soso_e109:}
作者: 巫师2    时间: 2011-8-11 15:16
{:soso_e196:}
作者: 再见了    时间: 2011-8-12 09:40
淡定            
作者: 亲亲亲    时间: 2011-8-1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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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淡妆红颜    时间: 2011-8-13 09:17
爱的反面不是恨,是发自内心的淡漠。有恨说明还在乎吧。
希望楼主能试着放下,不闻不问就能不痛不痒。至少她让你成长了。下次眼睛擦亮点。
作者: 爱的代价    时间: 2011-8-13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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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淡妆红颜    时间: 2011-8-13 12:01
爱的代价 发表于 2011-8-13 11:57
谢谢!
确实有恨!确实也还在乎,因为很难放下。

得饶人处且饶人,超越伤痛唯一的办法,就是原谅给你伤害的那个人。善哉善哉
作者: 简单真好    时间: 2011-8-13 12:15
爱的代价 发表于 2011-8-13 11:57
谢谢!
确实有恨!确实也还在乎,因为很难放下。

分手了 不要说狠话 毕竟曾经爱过
作者: 火鸟    时间: 2011-8-13 13:29
{:soso_e133:}
作者: 恋上寂寞    时间: 2011-8-13 14:02
对他的最大报复就是比他过得幸福!
作者: 亲亲亲    时间: 2011-8-1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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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23......    时间: 2011-8-19 23:00
简单真好 发表于 2011-8-13 12:15
分手了 不要说狠话 毕竟曾经爱过

同感!
作者: 新沂风采,    时间: 2011-8-2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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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聆っ听^    时间: 2011-8-21 13:58
这个人真坏、把楼主的心伤的太惨了。
作者: 得失之间    时间: 2011-8-21 14:44
爱极生恨
作者: jihai513    时间: 2011-9-27 12:49
伤心的事无法挽回,做好自己最重要。
因为别人的错误折磨自己不值得
作者: 风之裳    时间: 2011-9-27 18:25
如果可能就想个办法惩罚他一下,讨厌那些无情无义的人!
作者: 紫罗兰    时间: 2011-9-28 10:44
爱情就像是拉弹簧,不放手的总是伤得最重。
作者: 新沂风采,    时间: 2011-10-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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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放牧我一生    时间: 2011-10-5 16:03
什么个情况...
作者: 海天弋色    时间: 2011-10-5 16:22
有一种爱叫。。。。放手
作者: 默默的祝福    时间: 2011-10-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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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a    时间: 2011-10-6 16:26
既然曾经爱过,就算被伤害也不要在这喧闹的论坛上咒骂,有什么意义呢!!毕竟你们也曾经付出过,只是多少而已,感情是勉强不得的。你付出多,是你情愿,(他或她)不付出说明是不情愿.所以爱一个人就要对(他或她)包容点,让(他或她)去找到(他或她)所谓自己的幸福!!!!想开点,地球没谁都照转,楼主,好好寻找为你转的那一位吧!!!祝福你!!!
作者: 亲亲亲    时间: 2011-10-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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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胭脂@无泪    时间: 2011-10-7 11:00
不原谅,其实是对自己的残忍。原谅和淡忘,也是成全了自己的幸福。
作者: 秋之实    时间: 2011-10-8 09:24
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会冲走一切!留点美好的东西吧......
作者: 王姊儇    时间: 2011-10-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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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jiabuyuan    时间: 2011-10-8 11:09
{:soso_e111:}
作者: 再见了    时间: 2011-10-10 07:50
该放手时就放手!

要记住:有舍才有得,砍掉一棵大树,也许会出现一片森林!
作者: yaa    时间: 2011-10-10 15:21
亲亲亲 发表于 2011-10-7 09:39
说的不错,同感。

{:5_526:}
作者: 亲亲亲    时间: 2011-10-1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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