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对不起,我错了 [打印本页]

作者: 红塔山1956    时间: 2011-7-11 14:35
标题: 对不起,我错了



作者: 红蜻蜓生活馆    时间: 2011-7-11 14:38
沙花
作者: 雪灵    时间: 2011-7-11 14:39
越描越黑
作者: qipanren    时间: 2011-7-11 14:40
{:soso_e120:}
作者: 言午    时间: 2011-7-11 14:40
路过
作者: 我来说说看!    时间: 2011-7-11 14:41
{:soso__6300462094631758077_3:}
作者: xiaoyan    时间: 2011-7-11 14:41
那直接叫新沂市药品广告(集团)台
作者: qiushi    时间: 2011-7-11 14:48
还叫电视台?
作者: 文化边缘人    时间: 2011-7-11 14: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0516kkk    时间: 2011-7-11 14:49
药品台
作者: czp    时间: 2011-7-11 14:53
男人吃了那啥那啥!那玩意能长的长能长的粗!那是真的?????????女人吃了那啥那啥!三就大了????????                                          扯淡
作者: 云雾里    时间: 2011-7-11 15:25
{:soso__6245859441248071890_3:}俺无话可说。。。
作者: 人参公鸡    时间: 2011-7-11 15:33
党的喉舌就叫你宣传阳痿早泻,肾虚肾亏,月经不调的啊。
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故事怎么不报道,党的政策法规不宣传的。
做广告无可非议,但也不能主次倒置啊,做广告做到不要脸的程度了。
作者: zh8289376    时间: 2011-7-11 16:04
恶心!!!
作者: 惟吾德馨    时间: 2011-7-11 16:20
不如不解释!
作者: 资深评论    时间: 2011-7-11 16:34
学学重庆台不做一个广告吧
作者: ~七匹狼~    时间: 2011-7-11 17:03

作者: 天际孤舟    时间: 2011-7-11 17:04
越描越黑,支持楼主
作者: 马陵山居士    时间: 2011-7-11 17:12
广电集团纯属放屁。

补充内容 (2011-7-11 17:13):
你看看你们播放的是什么东东
作者: kebie    时间: 2011-7-11 17:24
楼主别叨子了,如果还影响我看广告呢
作者: 学做好人    时间: 2011-7-11 17:36
你别说俺正看广告有意思时突然插播几分钟电视剧,憋屈
作者: 道旁石    时间: 2011-7-11 17:36
      人家答复的振振有辞,合理合法,挂羊头卖狗肉,还恬不知耻!你做什么广告都没有做药品广告来的更缺德,因为你是用一些不真的言辞误导患者,有病的人本来就够苦的了,你却在这样的苦人身上捞一把,为一些药贩谋益,更为自身利益,你明明知道这些药的价值如何,却仍然在不断的播呀放放呀播的,同谋财害命有什么两样?
作者: ~七匹狼~    时间: 2011-7-11 17:57
请广电集团能公示相关广告合法审批手续,尤其是三肾丸、艾克胶囊、参七心疏胶囊、菊明降压丸、韩国女人丹、韩国黑药30定喘、木瓜乌蛇酒等的审批手续。

请问哪个部门可以批准的贵集团做处方药品广告?可以发布以专家、患者形象作证明的药物广告?可以发布宣传彻底治疗癌症的药品广告?可以发布带有有效率、治愈率的药品广告?

另请看看这个  

http://bbs.0516k.com/thread-1279659-1-1.html

对广大网友对贵集团的不信任,不理解,贵集团如何解释?
谢谢,请务必答复。
作者: 千年胡杨    时间: 2011-7-11 19:04
脸皮够厚的,呵呵呵,我从来不看那个台
作者: liu168168    时间: 2011-7-11 19:17
{:soso__2931181506828434639_4:}坚决顶楼主这种坚韧不拔的打假精神,你就是新沂的周立波!
作者: 和气说话    时间: 2011-7-11 19:27
~七匹狼~ 发表于 2011-7-11 17:03

字太小~0516kbbs32com
作者: 和气说话    时间: 2011-7-11 19:29
道旁石 发表于 2011-7-11 17:36
人家答复的振振有辞,合理合法,挂羊头卖狗肉,还恬不知耻!你做什么广告都没有做药品广告来的更缺德 ...

小妹妹言辞好犀利哦~0516kbbs13com
作者: 道旁石    时间: 2011-7-11 20:05
和气说话 发表于 2011-7-11 19:29
小妹妹言辞好犀利哦~

  我喜欢仗义执言,单刀直入,对待那种全无廉耻的人你拐弯抹角反而不伤皮肉筋骨,何用之有?
作者: 麟欣    时间: 2011-7-11 20:10
学做好人 发表于 2011-7-11 17:36
你别说俺正看广告有意思时突然插播几分钟电视剧,憋屈

是哦,广告看着正上瘾呢,突然插播了段电视剧,很恼火的0516kbbs81com
作者: 井冈山圣地    时间: 2011-7-11 21:15
网友批评的不是药品广告未经批准,而是/、、、?/、?????'‘'’'‘'''''


批评的是广告太多了。



作者: 寂静山林    时间: 2011-7-11 21:17
错的不是楼主,你懂的
作者: jax    时间: 2011-7-11 21:19
别说这广告还真不是一般的烦人。
作者: 郭靖    时间: 2011-7-11 21: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imon    时间: 2011-7-11 21:24
这个必须顶!!!
作者: 无语叙心    时间: 2011-7-11 21:26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归来者    时间: 2011-7-11 21:32
{:soso_e145:}
作者: jsxywsxt    时间: 2011-7-11 21: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品当朝    时间: 2011-7-11 21: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井冈山圣地    时间: 2011-7-11 21:51
没有从本质上认错。
作者: 赤匪一家    时间: 2011-7-11 21: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找找    时间: 2011-7-11 22:14
{:soso_e146:}
作者: 网里网外    时间: 2011-7-11 22:14
本帖最后由 红飞翠舞 于 2011-7-14 12:13 编辑

本来新沂台也没有什么看头,不看也罢,反正其他卫视很多。

作者: 耳顺。    时间: 2011-7-11 22:29
过去有说''越南电影飞机大炮,朝鲜电影哭哭笑笑......'',现在该加一句:新沂电视全是广告。
作者: 秋水了无痕    时间: 2011-7-11 23:14
【290】
作者: lostparadise    时间: 2011-7-11 23:25
同志门不要吵了,不就卖个药品吗,你不让人家卖,电视台那么多的编外人员,领导有那么多的应酬,**又不给钱,自己当然要想办法赚呀,不然让他们喝西百风呀,这叫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作者: lostparadise    时间: 2011-7-11 23:28
如果电视台有个拉皮条节目肯定赚大钱,或者跳脱衣舞什么更好呢,哈哈哈哈

作者: 1956    时间: 2011-7-11 23:31
楼主也叫1956?????
作者: 真的假的?    时间: 2011-7-11 23: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和气说话    时间: 2011-7-11 23:39
千年胡杨 发表于 2011-7-11 19:04
脸皮够厚的,呵呵呵,我从来不看那个台

俺从不看新沂台~
作者: 和气说话    时间: 2011-7-11 23:43
耳顺。 发表于 2011-7-11 22:29
过去有说''越南电影飞机大炮,朝鲜电影哭哭笑笑......'',现在该加一句:新沂电视全是广告。

还有:朝鲜电影唱唱跳跳~ 港台电影搂搂抱抱~欧美电影上铺XX~0516kbbs13com
作者: 童话    时间: 2011-7-12 00:08
这不要脸的功夫可真的是无人能敌哪!!!
是不是吃了太多的肾药风湿药追风药给吃的把脑子给吃海了
作者: 泰州骚客    时间: 2011-7-12 06:22
{:soso__17485728876710285606_4:}
作者: 悬壶济世主    时间: 2011-7-12 06:40
不要说!越说人家越是不相信的
作者: LL狼的诱惑    时间: 2011-7-12 06:51
{:soso__15040254032822137125_3:}
作者: wyzde    时间: 2011-7-12 07:58
别看他们的
都改电信的itv算了
真要到那样了
估计电视台要求姑告奶来找了
哈哈
作者: 扬鞭策马    时间: 2011-7-12 08:12
我一般都是这样的:自动搜索完N个台以后,把新沂台都给删了,以后就看不到新沂台了,就不恶心了
作者: gangtou888    时间: 2011-7-12 08:15
{:soso_e148:}
作者: 沂河岸柳    时间: 2011-7-12 08:15
还不如不回复,直接装孙子!!!
作者: 为了生活    时间: 2011-7-12 08:18
{:soso_e110:}
作者: zhchsu3179    时间: 2011-7-12 08: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谁昰谁锝谁    时间: 2011-7-12 08:58
垃圾电视台
作者: 谁昰谁锝谁    时间: 2011-7-12 09:00
在别的电视台插播,也是有关部门批准的,。,。,。,。,。是计生部门,还是城管部门!1
强烈鄙视你们新沂电视台!!!!!!!!!!!!!!!!!!
作者: 天涯为客    时间: 2011-7-12 09:31
{:soso_e179:}
作者: 驿动的心    时间: 2011-7-12 10:33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 27 号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周伯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邵明立
                            二○○七年三月三日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第一条 为了保证药品广告真实、合法、科学,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发布药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有关法规。
  第三条 下列药品不得发布广告: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二)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三)军队特需药品;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五)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第四条 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第五条 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
  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
  第六条 药品广告内容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
  第七条 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以非处方药商品名称为各种活动冠名的,可以只发布药品商品名称。
  药品广告必须标明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名称,不得单独出现“咨询热线”、“咨询电话”等内容。
  非处方药广告必须同时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
  药品广告中不得以产品注册商标代替药品名称进行宣传,但经批准作为药品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注册商标除外。
  已经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在广播电台发布时,可不播出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第八条 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非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第九条 药品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必须与经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完全一致。
  电视台、广播电台不得在7:00—22:00发布含有上款内容的广告。
  第十条 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三)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
  (四)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
  (五)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
  (六)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
  (七)含有明示或暗示服用该药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和升学、考试等需要,能够帮助提高成绩、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内容的;
  (八)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第十一条 非处方药广告不得利用公众对于医药学知识的缺乏,使用公众难以理解和容易引起混淆的医学、药学术语,造成公众对药品功效与安全性的误解。
  第十二条 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
  (二)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
  (三)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
  (四)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内容的;
  (五)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
  第十三条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药品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不得利用军队装备、设施从事药品广告宣传。
  第十四条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的内容,如各类疾病信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或医药科学以外的科技成果。
  第十五条 药品广告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
  药品广告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得以儿童名义介绍药品。
  第十六条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
  第十七条 按照本标准第七条规定必须在药品广告中出现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上述内容在电视、电影、互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不得少于5秒。
  第十八条 违反本标准规定发布的广告,构成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处罚。
  违反本标准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发布药品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九条处罚。
  违反本标准第三条、第六条等规定发布药品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四十一条处罚。
  违反本标准其他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有规定的,依照《广告法》处罚;《广告法》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 本标准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3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7号发布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同时废止。


作者: 千里独行侠    时间: 2011-7-12 10:40
新沂买药台广告的药品疗效神奇,世界上尚未攻克的医学难题在电视里已经解决。治不好全额退款。有些专科医院全该为买药店了。
作者: Government    时间: 2011-7-12 11:41
我批的!
作者: 陵山大佛    时间: 2011-7-12 12:54
{:soso__7752612122457630953_2:}
作者: 奋斗的船长    时间: 2011-7-12 13:13
我还记得新沂以前播放过壮阳药的镜头 那场面  那镜头  岂一个赤裸裸能形容的   都是经济利益在作怪  
作者: 新沂小酒    时间: 2011-7-12 13:54
本帖最后由 红飞翠舞 于 2011-7-14 12:15 编辑

哪些在新沂电视台上做广告的无良商家们脑子是不是海了,给驴踢了,
作者: 空中楼阁    时间: 2011-7-12 14:33
顶个
作者: 上玄月    时间: 2011-7-12 14:47
{:soso_e122:}
作者: xyzm2    时间: 2011-7-12 14:49
不管你有没有审批证,总之一天到晚一打开就是这类药品广告就让人头疼。光知道放,也不知道新沂人早就不看新沂台电视了。你以为还是以前啊,就你这一个台,不看也得看。现在观众也挑得很,你不好看就不看,免得找气生。
作者: 习惯、被忽视    时间: 2011-7-12 16:34
利益驱使啊
作者: 探月工程1号    时间: 2011-7-13 17:27
可笑的回复,人不能没有是非观念、做人的基本原则,否则就是畜生。颠倒黑白的回复,荒唐透顶,如果对照国家65楼的规定以及广电总局的近年来的广告播放规定,这些所谓的广告一定会被咔嚓掉,收入也会下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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