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打印本页]

作者: xygtx    时间: 2007-3-28 08:00
标题: [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说是新沂的2007第一大奇事,其实我想在江苏,甚至在全国都没有这样的奇事,小区成了屠宰厂!!你听说过吗?新沂市现代商城小区,一个不算破旧的小区,然而就在小区11,12,13 14号楼的下面和小区里面却出现了几户这样的无良经营户,他们的非法屠宰,加工生禽导致小区空气受到污染,环境遭到破坏,噪音严重超标,严重影响了居民的身心健康。

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禽流感的预防期,江苏省也明文规定城市人口密集区不的贩卖,屠宰,加工生禽.为什么他们敢如此嚣张?

小区居民多次上访,多次反映到市**,工商局,环保局,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但至今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经营户却越发肆无忌惮,几乎每天要向小区的上访居民谩骂,故意将噪音加大,物业公司为什么为他们开方便之门?执法部门为什么不可以彻底根治?小区居民疑惑重重。难道这样的事情非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媒体的传播才可以解决吗?居民的权益谁来维护?难道真的没办法解决了吗?**在那里?执法部门你们在那里?


作者: 鱼飞九天    时间: 2007-3-28 09:11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建议向《扬子晚报》报料。
作者: 冷眼观网    时间: 2007-3-28 09:57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PP][B]以下是引用[I]鱼飞九天[/I]在2007-3-28 9:11:36的发言:[/B]建议向《扬子晚报》报料。

也建议起诉工商行政部门,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拿了我们纳税人的钱,不为我们纳税人办事!鄙视!

[em03]
作者: 大傻瓜    时间: 2007-3-28 11: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和你晒太阳    时间: 2007-3-28 12:04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不光是07年吧 早就有了
作者: 廉政公署    时间: 2007-3-28 14:27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ffffff
作者: waq-js    时间: 2007-3-28 14:34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我完全同意通过行政程序,掌握确切证据,追究有关单位的不作为.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下岗卖红薯,这样单位的工作效率,以及人员素质,应该受到人民的谴责和国家的制裁.




作者: xycslt    时间: 2007-3-28 20:10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PP][B]以下是引用[I]大傻瓜[/I]在2007-3-28 11:07:16的发言:[/B]也方便了群众生活呢----出门就买到肉类.

有时候一不小心肉类还跑到自己家里来,门都不用出了,哈哈

[em09][em09]




作者: 高维    时间: 2007-3-28 23:27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PP][B]以下是引用[I]冷眼观网[/I]在2007-3-28 9:57:04的发言:[/B]也建议起诉工商行政部门,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拿了我们纳税人的钱,不为我们纳税人办事!鄙视!



你才纳多点税啊 你知道那些屠宰户“纳”了多少吗?你要知道拿人钱财,与人销灾的道理嘛
作者: 冷眼观网    时间: 2007-3-29 07:02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PP][B]以下是引用[I]高维[/I]在2007-3-28 23:27:23的发言:[/B]你才纳多点税啊 你知道那些屠宰户“纳”了多少吗?你要知道拿人钱财,与人销灾的道理嘛

呵呵~ 事实啊!

在这样销灾下去,我的那点纳税款,恐怕他也没机会拿了!


作者: 冷眼观网    时间: 2007-3-29 15:28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顶起!! 关注中~~~~~~~~~~~~[em02]
作者: 冷眼观网    时间: 2007-3-30 06:34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TR][TD]预防“禽流感”江苏要建信机制[/TD][/TR][TR][TD]城市人口密集区不给卖活禽[/TD][/TR][TR][TD][/TD][/TR][TR][TD]2007-01-09 10:12:00 [COLOR=]新华报业网[/COLOR][/TD][/TR][TR][TD]

  新华报业网讯   去年年初一场“禽流感”曾令不少百姓对活禽市场敬而远之,不过随着疫情结束不少城市的活禽交易又热火起来。记者昨日获悉,为有效防止禽流感疫情从市场经营环节传播扩散,我省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活禽交易,省**要求5月1日起所有活禽市场与农贸市场严格分开,今后还要逐步将活禽市场迁出大中城市人口密集区。

  活禽市场逐步迁出市中心

  《省**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专门制定活禽市场发展规划,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严格控制活禽交易市场数量,不在城市人口密集区新建活禽经营市场,并逐步将活禽经营市场迁出大中城市人口密集区。2007年5月1日以后,城市农贸市场的活禽经营区域要有独立出入口,与其它农产品市场实行物理隔离;在农村集贸市场经营活禽的,也要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兽医、工商、卫生等部门将加强对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凡不具备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活鸡活鸭要贴安全“标签”

  据悉,我省还准备推行禽类标识制度,对出栏及运离市场的活禽严格检疫,保证上市活禽及禽类产品的卫生安全,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销售。省**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及禽类产品行为。各级城管部门要加强巡查,严禁在城区市场外经营活禽。为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我省将逐步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制度,在市场内设立活禽宰杀区域,配备与宰杀规模相适应的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逐步实现“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确保禽肉新鲜、安全。

  活禽市场每半月轮休1天

  在“禽流感”期间实行的活禽市场“休市”管理将成为长期制度。记者了解到,各地有关部门将建立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妥善安排活禽经营市场轮流休市或在市场内实行区域轮休,每半月至少休市1天。

  休市期间,市场开办单位将在兽区、工商等部门指导下对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兽医部门还将定期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粪便、垫料等进行抽样监测,严防市场经营人员感染“禽流感”。

[/TD][/TR]

作者: xygtx    时间: 2007-3-30 14:35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城市人口密集区不给卖活禽.小区里面居然可以!哎~~`[em06]
作者: ァ涛    时间: 2007-3-30 18:38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这不是07年的了     走就有了!!!!!


作者: 冷眼观网    时间: 2007-4-1 15:34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关注民生,继续顶起~!
作者: 冷眼观网    时间: 2007-4-2 09:44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徐州电视台新闻热线---85692111

徐州电视台晚间新闻---85795703

现代快报-----02596060

江苏1860眼---02583185100

扬子晚报----02586854800


作者: 劣质品    时间: 2007-4-3 20:09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我也住这里啊!  郁闷!!



你才纳多点税啊 !!!你知道那些屠宰户“纳”了多少吗?你要知道拿人钱财,与人销灾的道理嘛


作者: 冷眼观网    时间: 2007-4-3 20:30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PP][B]以下是引用[I]劣质品[/I]在2007-4-3 20:09:29的发言:[/B]我也住这里啊!  郁闷!!



你才纳多点税啊 !!!你知道那些屠宰户“纳”了多少吗?你要知道拿人钱财,与人销灾的道理嘛



执法者的权利谁赋予的? 人民赋予的,那为什么有些执法者不为人民服务?这足以说明一些执法者的自身素质和道德层面有问题!


作者: xuliang    时间: 2007-4-4 09: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ygtx    时间: 2007-4-5 06:25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其实市**和工商局已下发文件,要求06年12月底取缔非法经营的,但到了下面的工商所不 知道什么原因就不 执行了!(城北工商所)


作者: 虎虎生威    时间: 2007-4-5 09:34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新沂的奇事?!楼主有没有搞错,我早就对这些麻木不仁了.....你要说哪儿没有脏乱差,我认为倒是奇事[em06]
作者: 冷眼观网    时间: 2007-4-7 06:16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呵呵~ 看来新沂的脏乱差是正常现象?执法者不作为更是正常现象?如果每个人都忍气吞声不去维护自己合法利益,挽回正义尊严,我想和行尸走肉没什么差别了!
作者: 飘扬    时间: 2007-4-7 11:45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去那里杀过鸡的
作者: 军长    时间: 2007-4-7 15: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想说就说    时间: 2007-4-9 18:33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世道就是这样的,钱是第一位。人命第二位![em08]
作者: xygtx    时间: 2007-4-10 06:12
标题: Re:[注意]2007新沂的第一大奇事!
江苏省卫生城,东陇海第三大城市是我们的骄傲,但这样的事情的发生又让我们感到悲哀![em08][em08][em08]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