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相关部门某领导的批示或抵行政法规
[打印本页]
作者:
春风染绿
时间:
2011-5-25 14:17
标题:
政府某领导的批示或抵行政法规
新沂市新安镇木器厂宿舍A楼现座落于新沂市丽锦花园内,原是木器厂开发的宿舍,承建商为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沂分公司,此工程在建期间,新沂市木器厂进入破产程序,由此工程停建达2年之久,木器厂破产清算小组于2003年5月8日宣布正式破产,随后通过破产裁决。木器厂破产清算小组于2004年3月与中阳分公司签订A楼土地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原木器A楼土地使用权以35万元转让于中阳新沂分公司。所有与此土地开发建设事宜均由中阳建设集团新沂分公司自主承担。按有关建设法规规定关于此土地的开发主体应出现变更,但相关管理部门未出现任何变更记录。此工程于05年建成并产生销售,因为此工程实属烂尾工程,也一直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导致购买本楼的居民不能够办理相关产权的过户手续,至今以达6年之久。近闻在开发商的公关之下,**某领导做出批示,于是相关职能部门纷纷为此亮出绿灯放行。作为此楼的居民感到疑惑的是:能够办理产权过户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同时也为此深深忧虑:因为此楼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最明显的是车库每逢大暴雨就会从车库墙壁漏水,水深时可没脚踝。最甚者于去年年底车库不明原因起火,居民在报火警处理结束之后纷纷表示担忧。这样存在巨大隐患的工程仅仅因为某领导的指示就可以顺利通过验收,让人不仅产生质疑:领导的指示是否可以等同于国家制订的必须要达到的相关强制标准。将来,居民的生命财产能否得到安全保障,这才是人们心中巨大的阴影。权力可否对抗国家法规还请大家热议!
作者:
找找
时间:
2011-5-25 21:06
【!8AA】
作者:
热心人
时间:
2011-5-25 21:30
【!72F】
作者:
春风染绿
时间:
2011-5-26 15:50
这还叫法制社会!!!!!!!!!!!!
作者:
春风染绿
时间:
2011-5-26 15:57
愤怒
作者:
sunwh933
时间:
2011-5-26 17:03
关注
作者:
春风染绿
时间:
2011-6-1 15:25
【!690】
作者:
步步高升
时间:
2011-6-17 05:37
【299】【299】
作者:
assm
时间:
2011-6-17 10:42
【!0BE】
作者:
新沂小老百姓
时间:
2011-6-17 22:47
【308】
作者:
woshichenyang
时间:
2011-6-27 17:18
【!D46】
作者:
春风染绿
时间:
2011-6-29 13:01
{:soso_e194:}
作者:
hcd6712686
时间:
2011-7-6 09: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cd6712686
时间:
2011-7-6 16: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